海伦哲: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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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豁免会议
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当天以现场口头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
知,并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
全体独立董事现场共同推举王春华先生担任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总经理:尹亚平先生
  副总经理:陈慧源女士、曹中华先生、陈庆军先生、邓浩杰先生
  财务总监:谷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延波先生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我们认真审查了拟聘任人员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
们认为本次拟聘任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管理经验等均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能力。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拟聘任人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上述候选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
通过。
  二、备查文件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民远、王春华、格桑穷达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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