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督促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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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4-044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督促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5月17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宝柱先生、曾艺斌先生、陈朗先生共同提交的《关于推进原控股
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事项的督促函》(以下简称“《督促函》”),提请公司
管理层积极督促公司原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
就积极化解非经营性占款风险及相关事项做好工作。《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促函》具体内容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17
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21号)。截至2022年度期末,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56,798.84万元。截至2023年度期末,上述资金
占用仍未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往履职期间,我们多次通过现场询问、通讯交流等方式
敦促管理层加大对公司原控股股东中珠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款的回收力度,督促公司原
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尽快解决非经营性占款事项,要求其出具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案,并细
化方案的具体执行方式、时间节点,并要求公司积极对内部控制加强管理和整改,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截止本函发出之日,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尚未完全解
决,公司原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完全解决占款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妥善解决中珠医疗资金占用问题,我们提请公司管理层积极督促公司原控股股东
中珠集团,就积极化解非经营性占款风险及相关事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请公司管理层敦促中珠集团要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及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
非经营性占款事项。提请公司管理层注意上述风险,依法依规敦促中珠集团尽快解决非
经营性占用的全部资金,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给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造成经济损失。
   二、公司管理层要紧密跟进中珠集团的占款偿还计划。公司管理层要安排专人负责
跟进中珠集团占款还款计划,加强日常督促,强化日常联络,参与跟进中珠集团还款计
划的推进实施,对还款方案、计划以及进程、可能性做出动态评估,确保中珠集团还款
计划得到落实。
   三、公司管理层要进一步加强内控规范管理,严控非经营性资金使用和划拨,加强
关联交易管理,准确识别关联方,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关于关联交易的
相关规定及要求,禁止进行不当或违规关联交易发生,防止出现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特此督促,请予以高度重视!”
   二、相关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37,240.00万元。
-2,289.36万元。
   (一)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
于2024年4月17日通过法院专递电子邮件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
院”)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民申170号),北京高院就
再审申请人中珠俊天与被申请人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原弘洁实业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弘洁润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再审裁定,驳回中珠俊天(北
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中珠医
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号)。
   (二)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法院”)
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京0106民初3145号),因公司下属中珠俊天起诉
弘洁润众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经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丰台法院决定登记立案,
诉讼金额402,052,874.37元,截止本公告日,该起诉讼尚未开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告编号:2024-006号)。
  公司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深圳市一体
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深圳市新正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
润”)、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于2015年9月签署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及于2016年1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
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鉴于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方一体集团、一体正
润、金益信和应补偿公司股份数为17,423,025股,需返还给公司的分红收益合计为
信和提起诉讼赔偿,公司均胜诉且申请进入执行阶段。2022年7月28日,广东省中级人
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210号之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一体集团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公司
及子公司合计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313,335,013.80元。
  截至2022年度期末,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56,798.84万元。公司股
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规定
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23年4月20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截至2023年度期末,上述资金占用仍未
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仍未解决。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3年度期末,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56,798.84万元(其中,
本金49,689.23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7,109.61万元,尚未统计后期利息
及相关费用)。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与中珠集
团沟通,除不断积极督促中珠集团履行还款义务外,公司不排除继续通过司法途径就欠
款进行追偿。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要求,积极推
进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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