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0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本次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因情况紧急,公司需要尽快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
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在会议上作出了说明。
玲女士召集和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宋勤女士因个人原因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申请辞去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陈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
附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拟聘任蒋先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简历详见附件)
更正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董
事会将督促公司财务部门继续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6 月 4 日上午 10 点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公司相关人员简历
陈轩:男,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中国执业药师、初级
制药工程师、中级会计师、中国(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海南百强企业富
山集团财务总监、法务负责人、集团总风控。历任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欧美
制药企业)财务总监、人事总监,海南施达制药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企业)财务
副经理,海南紫杉园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海口人银融金科技有限公司总
经理。
陈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蒋先洪:男,198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曾任公司营销费用稽核部部长、销售财务部部长、公
司往来会计主管。
蒋先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