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4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瑞纳智能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对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激励计划(草
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其他核心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
职员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
籍员工。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
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