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
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4.2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40,717,729.96 元=86,633,468 股×0.47 元/股。因
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按总股本计算的每 10 股分红金额为 4.698199 元=(4
五入)。据此计算,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4698199 元股。
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 弄 16 号楼 3 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祁艳芳、夏庆立
咨询电话:021-38939070
联系邮箱:ir@univ-bio.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