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增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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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17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 吉视 01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增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基本情况
  根据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核发的《信息网络
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该证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传播
范围等项目分类核发。经公司申请,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新向公司核发了《信息网络传播
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713656),新证分别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
听节目服务”两类业务类别中分别增加了“第四项: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其他不变。
涉证具体内容如下:
  (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业务类别: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
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第四项: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
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
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三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
第一项:聚合网上视听节目的服务。
  接收终端:计算机
  传输网络:国际互联网
  传播范围:全国
  (二)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业务类别: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
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第四项: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
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
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
  业务方式:客户端软件下载;手机 WAP 网站
  接收终端:手机等手持终端设备
  传输网络:移动互联网
  传播范围:全国
  二、对公司影响
  一是,有利于拓宽公司视频业务领域。通过进入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市场,公
司可打开新的创收来源和发展空间。公司将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多元化网络剧题材储备,创新
制作播出运作模式,努力打造市场认可度高的系列网络视听内容产品生态体系。二是,有利于
拓展视频服务合作渠道。公司将积极探索与各大视频平台、网络剧投资方等资源方合作机会,
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原则,推动公司该项业务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构建行业互动
娱乐平台。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依托自身 5.0 视频平台和广电 5G 平台及手机用户资源,联合
国家广电网络公司与兄弟公司共同探索打造行业“大小屏”互动娱乐示范平台。积极创新资源合
作与运营模式,通过持续更新互动网络短剧、虚实影像互动剧、VR 全感剧场、社交游戏等视
频内容与应用服务,发挥广电新内容业务服务创新示范效应。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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