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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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14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4年5月17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
于2024年5月11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
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
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
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
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不在公司
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关联监事李振新、刘文静
均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
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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