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拟授予限制 占公司目前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的 总股本的比
(万股) 比例 例
黎家富 中层管理人员 中国香港 3.60 1.23% 0.01%
公司(含分子公司)中层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 中国 232.68 79.39% 0.58%
激励的其他相关员工(共
预留部分 56.81 19.38% 0.14%
小计 293.09 100.00% 0.73%
注:①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股票数
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
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
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④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具体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序号 姓名 职务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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