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医疗: 关于参与投资安徽洪泰合康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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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1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安徽洪泰合康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英科医疗”或“公司”)拟与合肥市洪泰盛达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洪泰”)签署《安徽洪泰合康一期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
议》”),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安徽洪泰合康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
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合伙企业首次交割的目标认缴出资
总额为 202,100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
额为准),其中,公司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
资 20,000 万元。
   根据《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
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出资金额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所投资基金财产份额的认购,也不在基
金中任职。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洪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洪
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102250E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18 层 1801-6
  法定代表人:盛希泰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24 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北京洪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23306。
  青岛鑫宸科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洪泰 100%股权,盛希泰先
生为北京洪泰实际控制人。
  北京洪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英科医疗股份,未来无增持英科医疗
股份计划,未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第
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北京洪泰作为专业投资机构,其管理的基金的主要投资领域为:
信息技术、先进制造、医药医疗、新能源新材料和新消费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洪泰与英科医疗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安排,其与英科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企业名称:合肥市洪泰盛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8QNJNX9D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
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合肥药谷产业园 B6 栋一层
  法定代表人:丁超
  成立时间:2023 年 7 月 1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企业名称:安徽省生命健康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8QJ5Y17T
  注册资本:620,0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锦绣大道 318 号肥西经开
区管委会科创中心大楼 31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
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企业名称:建信领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J70M21
  注册资本:2,434,5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
上城(南区)T2 栋 40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9 年 3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
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
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
(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企业名称:无锡市梁溪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C7XJK392
  注册资本:501,000 万(元)
  住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 588 号内 430-A80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市梁溪科创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 年 2 月 9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宁波市海曙神望壹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BTFNA793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 47,49 号<6-22>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市澜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 年 7 月 12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三、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限合伙)(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名称为准)
签署《合伙协议》之日,合伙企业首次交割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限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23306。
期限届满为止,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可延长 1
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再延长 1 年。合伙企业自首次交割日起 4
年的期限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次日起的剩余存续期间为退出期。
术)及与之相关的人工智能、信息化、工程技术(特别是医疗器械)
等领域,并且,对生命健康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额不得低于合伙企业
投资额的 70%。
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或其与执行事务合伙
人另行达成的其他方式退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提前收回
出资额的要求。
门发布的相关基金/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因有权机关
的监管规定的变化,或因合伙企业、管理人出现违反该有限合伙人为
投资合伙企业而做出的内部决策文件要求的情形而不得不退出合伙
企业,但又未按照《合伙协议》相关约定转让合伙企业权益的,则经
合伙人会议同意,该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相
应减少,合伙人会议不得不合理地否决有限合伙人的退伙要求。退伙
时,合伙企业应尽量以现金方式向该有限合伙人返还财产,返还数额
不低于经全体合伙人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该有限
合伙人所持合伙企业权益价值,于合伙企业解散之前,在合伙企业有
可用现金的情况下支付。
营条件发生变化对合伙企业造成显著影响,缩减认缴出资额为必要及
适宜,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并向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经全体
合伙人同意后,可等比例缩减所有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的全部或任何
部分,总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如任何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或预缴出
资额等于或超过其缩减后的认缴出资额,其不得再被要求缴付出资,
超出部分应返还给该合伙人。
伙企业遭受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损失、费用、责任或赔偿,则经
合伙人会议同意可选择《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要求有限合伙人退
伙。
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
行《合伙协议》项下的职责;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
伙,不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
解散或终止。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
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人且并未同时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
分配的权利。不符合《合伙协议》规定之权益转让可能导致执行事务
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权益的,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
提出书面申请,只有当《合伙协议》所述相关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
一项“有效申请”。
务合伙人不应不合理拒绝,特别的,以下两种情形下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给予同意:(1)有限合伙人向其关联方转让合
伙权益并承诺对拟受让方的后续出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2)有
限合伙人向现有守约合伙人转让合伙权益,执行事务合伙人原则上应
当同意。
人向关联方转让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同等条件下转让方
以外的其他守约有限合伙人有第一顺位优先受让权,普通合伙人有权
第二顺位优先受让,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有权第三
顺序优先受让。如果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某一项转让合伙企业权益的
有效申请,应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发出后
先受让权,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守约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
例确定受让份额;上述 5 个自然日期限内守约合伙人未行使优先受让
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受让或指定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或
认可的第三方受让;执行事务合伙人放弃前述优先受让权的或不存在
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的,转让方可向拟议受让方转让。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为准则。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体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各有限合伙人的认
缴出资额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时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分
期缴付;原则上分五期实缴,每期占比为 20%。
  北京洪泰专门为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的投资及
退出进行专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6 名委员组成,每名委员享有
一票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任何事项作出决策均应经过至少三分
之二以上(含本数)委员的同意。
  作为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合伙企业在存续期
间应向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就每一合伙人,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或管理人另行减免,合
伙企业应按下列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1)投资期内,
当期管理费=该合伙人当期计收时点的实缴出资额×2%/年,期间实缴
出资额发生变化的,分段计算后加总;(2)退出期内,当期管理费=
该合伙人根据其实缴出资比例分摊的合伙企业当期计收时实际管理
规模(即指合伙企业尚未变现项目投资的投资成本累计金额)×2%/年,
期间实际管理规模发生变化的,分段计算后加总;(3)延长期内,管
理人不收取管理费。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资金,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整体先回本后分
利”的原则及顺序进行分配,并且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形
下,不得进行后一顺序的分配,具体分配顺序如下:(1)全体合伙人
的出资返还;(2)全体合伙人门槛收益;(3)超额收益分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
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
其他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合伙企业,主要通过合伙企业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
资于生命健康、医药医疗(特别是创新药物和生物技术)及与之相关
的人工智能、信息化、工程技术(特别是医疗器械)等领域,能够将
公司闲置资金进行配置,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获取
长期投资收益。此外,公司也将积极关注上述领域中在业务方面潜在
的合作机会,争取将协同效应最大化。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项目存在的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合伙企业后续
经营中,可能存在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亦可能存在
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
素,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监督、建议等权利防范风险,并
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伙协议》。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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