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
前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及其他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
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