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
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并同
意以授予价格 39.76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
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