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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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3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离职已失去激励资格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5689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
告。其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9 日为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合计向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7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4.50 元
/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3.56 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0.01 万
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2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相应报告。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
报告。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实施过程中,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故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
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数量的议案》
案》,同意以 2023 年 6 月 5 日为授予日,合计向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1068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15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5748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532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说明
                             (以下简称“《2021 年
激励计划》”、“2021 年激励计划”)“第十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陈云松因
离职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2021 年激励计划所
涉 2.2845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第十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陈云松因
离职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2023 年激励计划所
涉 2.2844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5689
万股(经 2023 年权益分派调整后),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
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1 年激励计划剩余 5 名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9,820 股(经 2023 年权益分派调整后),2023
年激励计划剩余 5 名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三)回购价格及总额
益分派调整后),2023 年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5.3960 元/股
(经 2023 年权益分派调整后)。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701,170.76 元,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2,111,321 股变更
为 112,065,632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数量        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5,329     -45,689   239,64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1,825,992      0         111,825,992
    股份总数      112,111,321    -45,689     112,065,632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
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
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确定、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
的规定;待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
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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