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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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孙卫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卫平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24,00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0%,占
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51%。其中,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1,929,602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0%;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2,894,403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50%(若减持期间
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对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卫平女士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 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46.85%。孙卫平女士系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孙卫平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邓思晨、邓思瑜、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39,932,100 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72.52%,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72.88%。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情况
减持的窗口期除外);
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51%。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1,929,602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0%;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不超过 2,894,403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50%(若减持期间公司
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减
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孙卫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所作出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卫平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公司上市后至
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即发行价应参考二级市场股价修正方法
进行修正)。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
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2、若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承诺,则减持所获资金应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以做稳定股价措施等所用,同
时本人所持东方嘉盛股份将自减持之日起自动锁定 12 个月。3、在上述限售期届
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
挂牌交易转让公司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卫平承诺:
  “本人作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盛”)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东方嘉盛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
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
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
亦将作相应调整,即发行价应参考二级市场股价修正方法进行修正)。本人作为
东方嘉盛持股 5%以上的股东,计划长期持有东方嘉盛的股份,与东方嘉盛共同
成长。
  本人减持东方嘉盛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东方嘉盛总股本 1%,本人将
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上述承诺期限内,孙卫平女士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51%,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
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的情况。
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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