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4-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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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 渝水 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 渝水 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9 亿元(含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合计              424,166.28          19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
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
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
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调整。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公司供排水主营业务,不断扩大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产
能,增加收入、利润来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昆明渝润水务”)已与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投公司”)
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出资收购滇投公司名下持有的七座水质净化厂资产。
   (1)项目基本情况
   昆明渝润水务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与滇投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
将以 394,708.96 万元收购滇投公司持有的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一
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一期/二期)、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
厂、海口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以及昆明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一期)
等七座水质净化厂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
参照经昆明市国资委核准的昆明博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昆博资评报字〔2022〕第 3-0005 号)的资产价值评估结果 394,708.96 万元确
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较账面值 408,260.00 万元减少 13,551.04 万元,增值率为
-3.32%。
局”)签订了《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获得交易标的所对应污水处理服
务范围的 30 年特许经营权。
   (2)评估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由滇投公司委托昆明博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
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拟非公开协议转让资产涉及其持有的第九水质净化厂等七家水质净化厂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昆博资评报字〔2022〕
第 3-0005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交易标的评估结果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           408,260.00   394,708.96   -13,551.04          -3.32
固定资产            165,410.68   161,439.42    -3,971.26          -2.40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在建工程           179,942.96   158,985.34   -20,957.62         -11.65
无形资产            62,906.36    74,284.20   11,377.84           18.09
    资产总计       408,260.00   394,708.96   -13,551.04          -3.32
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08,260.00   394,708.96   -13,551.04          -3.32
  根据前述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为 394,708.96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
商,本次交易确定交易价格为 394,708.96 万元,与评估结果保持一致。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昆明市国资委核准,且公司委托北京国
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
了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认为本次评估的评估方法、参数选取、具体计算过程
基本合理,评估报告的格式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要求,报告要
素齐全、内容基本完善,评估报告结论基本合理。
  (3)协议签署情况
务(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的主要内容如下:
  标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滇投公司持有或控制的与六座已建成水质净化厂
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滇投公司正在建设的昆明市第十三
水质净化厂(二期)及昆明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一期)项目工程)、相关土地
使用权及其他资产。
  转让价款以经昆明博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昆博资评报字〔2022〕号第
为准,即暂定转让价款为 394,708.96 万元。待标的资产中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且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进行资产评估,对应转让价款相应调整。
  《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同时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与昆明渝润水务签署《特许
经营权协议》生效且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池水务”)出具
同意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的文件后,转让价款的具体付款时间和比例如下:
  第一期:该期支付价款确定为 12.999 亿元,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北京时间上午 11:00 前支付。
  第二期:该期支付价款确定为 0.60 亿元。昆明渝润水务在收到滇投公司指
定付款函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方。
  第三期:对涉及融资租赁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双方同意附生效条件,
在融资租赁机构向滇投公司出具同意其委托昆明渝润水务支付剩余租金的函件
后,昆明渝润水务根据出让方出具的委托支付函、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还款进度直
接支付给融资租赁机构;或经滇投公司、昆明渝润水务以及融资租赁机构三方达
成一致的补充协议安排支付;或滇投公司取得该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出让方委托
受让方向融资租赁机构代为支付相应款项的,等额减少转让价款余额。
  第四期:交易价款支付限额 12.60 亿元,附条件用于解决昆明市第十四水质
净化厂(一期)所涉及的银行债务问题。双方同意,自《资产转让协议》签署之
日起至付款条件满足前,滇投公司可委托昆明渝润水务根据相关贷款合同约定还
款进度代为向银行支付相应额度款项用于滇投公司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当期应还
款项,并等额减少转让价款余额。
  第五期:《资产转让协议》项下全部标的资产权属依法变更至受让方名下之
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出让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尾款。
  特殊事项说明:2023 年 1 月 1 日前出让方与滇池水务就标的资产的委托运
营管理合同继续履行,该期限内污水处理费及委托运行费仍按照此前约定执行,
但滇投公司应当向昆明渝润水务支付已付转让价款总额的资金占用费。
   双方同意,202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交割期间,滇投公司
负责向昆明渝润水务进行标的资产的交付;已完成交割的标的资产自交割完成之
日起,标的资产的权利义务由昆明渝润水务享有和承担。交割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内,滇投公司须负责完成全部标的资产权属的转让登记(《资产转让协议》
另有约定除外)。
   滇投公司应保证在建工程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试运行,并在条件具备
时尽快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决算审计。
间。
动发生的经营损益由昆明渝润水务承担及享有。
   鉴于滇投公司已将建成的除第十三水质净化厂(一期)外各水质净化厂、第
十三水质净化厂(一期)委托给滇池水务运行管理,运营期分别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5 月 31 日届满,滇投公司应协调滇池水务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对该等标的资产运营管理相关事项的移交。
   昆明渝润水务于过渡期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对各水质净化厂的运营管理进
行提前了解和熟悉。在昆明渝润水务补充人员到岗并全面接收运行管理之前,各
水质净化厂原有运行管理人员应维持不变,滇投公司协调滇池水务予以协助配合。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各水质净化厂由昆明渝润水务运行管理,并按相关协
议约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但对于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水质净化厂,昆明渝
润水务在过渡期运行管理过程中发生因项目手续、证照不全导致的一切处罚责任
由滇投公司负责。
环保、稳定等责任,以及各种处罚、争议纠纷责任。
滇投公司应当以昆明渝润水务已付转让价款且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资产的评估价
值为基数向昆明渝润水务支付资金占用费,且昆明渝润水务有权停止支付后续所
有未付款项,直至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但协议约定的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标的资产
以及其他客观障碍导致滇投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过户的除外。
避免出现融资租赁机构对相应融资租赁物主张权利的情形,否则滇投公司应退还
相关标的资产对应价款,并承担昆明渝润水务已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资金占用
费,以及昆明渝润水务为缔结、履行、解除《资产转让协议》所支出的各项费用
和损失。
滇投公司应当向昆明渝润水务支付未完成在建工程对应已付转让价款总额的资
金占用费,且昆明渝润水务有权停止支付在建工程对应的后续未付款项,直至在
建工程达到完成试运行。同时,因滇投公司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试运行导致昆
明渝润水务不能按期进入正式运营期,造成了昆明渝润水务预期利益损失,滇投
公司承诺对昆明渝润水务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金额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条
约定的违约金与资金占用费同时适用。
公司应当以昆明渝润水务已付转让价款且未移交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基数向昆明
渝润水务支付资金占用费,且昆明渝润水务有权停止支付后续未付款项。
  《资产转让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
生效。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已试运行,规模为 10 万立方米/
日,本项目设计扩建净水规模为 20 万立方米/日(分两阶段建设);本项目完成
后全厂供水量达到 30 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中 106 项的要求和重庆水务集团已发布的《供水水质内控工
作指引》要求的控制限制。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29,457.32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项
目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净水厂一座,规模为 20 万立方米/日,包括平场
工程、净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备、智能水厂系统、电力外线扩容等。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29,457.32 万元,分批次建设,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为完成
全部土建工程,安装 10 万立方米/日供水设备,实现供水能力 10 万立方米/日;
第二阶段建设内容为待供区最高日用水需求接近供区全部水厂设计总规模时,启
动安装第二批次 10 万立方米/日供水设备,最终实现项目 20 万立方米/日的供水
能力,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
                     一阶段            二阶段         合计
 一   工程费用              18,632.69     2,885.98   21,518.67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814.34      388.88     6,203.22
 三   基本预备费              1,049.85      163.74     1,213.59
 四   建设期贷款利息             352.49        30.81      383.30
 五   铺底流动资金              138.54             -     138.54
      合计               25,987.91     3,469.41   29,457.32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新德感水厂扩建
工程核准的批复》(津发改核〔2022〕28 号)。已取得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
局出具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津)环准〔2023〕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江津区德感街道和爱村,项目拟新增用地 138 亩,公司全
资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已与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
中心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用地面积约 138 亩,划拨价格 25 万元/亩(含土地
拆迁、安置补偿和管线搬迁等全部费用),总计土地价款约为 3,450 万元,土地
性质为划拨,目前项目用地已完成移交工作,相关土地权证正在积极办理中。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一)收购昆明滇投污水处理资产的必要性
  公司目前经营区域主要为重庆市,公司享有重庆市政府授予的供排水特许经
营权,截至 2023 年末,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 54%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 84%
的污水处理市场;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共同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 88%的自来水市
场和重庆市约 92%的污水处理市场,在重庆地区供排水市场具有显著的区域领先
优势。在做好重庆市域内的建设、运营项目同时,公司计划面向全国的四川、云
南、湖北、河南等省市水务环保行业进军,正围绕打造国内一流水务综合服务商
的战略目标,积极拓展市内外供排水及相关产业市场,加快实现跨区域化发展。
  此次收购滇投公司污水处理资产将实现公司在昆明市给水工程、污水处理及
水治理环境等项目的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后续在昆明市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打
造国内一流水务综合服务商具有一定战略意义。
  随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
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生态文明建设正加力推进。公司作为地方国有
企业,紧跟国家政策要求,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
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
对气候变化。
  滇池是著名的高原淡水湖泊,有“高原明珠”的美誉,属国家重点保护水域,
但也是国内受污染最为严重的大型湖泊之一。云南省和昆明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滇
池污染的治理,多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入湖污染负荷不断增加的情况下,
使滇池水质迅速恶化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滇池
水体富营养化的状况尚未根本好转,入湖污染负荷特别是主城区的污染负荷未得
到有效控制是主要原因之一。滇池北岸的昆明市主城区输出的污染负荷约占入湖
污染负荷总量的 70%以上,因此,控制滇池北岸昆明市主城区排放的入湖污染物
总量成为滇池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标的资产涉及滇池流域北岸中心城区 4 座水质净化厂及环湖 3 座水质净化厂,
目前已接手全部的生产运营,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发挥在各类污水处理
工艺的运营管理经验,助力云南省和昆明市政府对滇池污染的治理。
  (二)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的必要性
  江津区依托临近重庆主城的区位优势,大力促进工业发展,先后成立了多个
工业园区。随着城市的快速建设,带动城市人口的增长,主城区水厂布局分散、
供水规模偏小、供水量缺口日益增大等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江津区总供水能力不
足 30.00 万立方米/日,根据《江津区“十四五”城镇供水专项规划》中确定的规
划,预测到 2025 年江津总需水量约 43.60 万立方米/日, 江津区的供水能力逐渐
难以满足城市发展新增的用水需求。此外,江津区现存供水厂规模较小且布局分
散,同时存在设备老旧和供水品质不够高等问题。
  为了实现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饮水安全保障作为生态文
明建设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主城区的饮水安全,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保障
市民身体健康,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对于江津中心城区的供水水厂
进行了整合。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是其中一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从整体上改善
津北片区供水状况,为地区的持续发展提供供水保障的公用事业工程,其效益主
要表现为社会效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陆续出台,市场空间持续扩大
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供水行业市场化积极推进。
要求供水企业明确属性定位,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加快推进
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生产经营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规划旨在有效缓解我国城
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系统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
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设施运行维护水平。具体
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主要目标、重点建设任务、
设施运行维护要求以及保障措施,以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
用工作。
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生活污水处理等环保领域进行了系统布局和统筹谋划。
提出加快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具体制定了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
用的具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推动高质量发展,水务产业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水
务市场刚性需求加速释放,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空间得到极大释放。
  (二)项目经验丰富,人才优势明显
  公司为重庆市最大的供排水一体化经营企业,具有厂网一体、产业链完整的
优势。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供水企业的制水系统(水厂)30 个,设计
生产能力 327.95 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企业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 121 个,
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 485.795 万立方米/日;污泥处理系统 6 套,日设计污泥处理
处置能力 2,042 吨。2023 年全年公司完成污水处理结算水量 166,514.21 万立方米,
自来水售水量 62,306.88 万立方米,污泥处理处置结算量 58.65 万吨。
  公司从事供排水业务多年,具有一支较高专业技术及丰富管理经验的稳定供
排水管理团队。坚持从成功实践中选拔干部的同时,通过进一步深化公司引进及
培养人才制度的改革力度,为公司发展储备了大批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
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及掌握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科技创新
人才队伍。
  公司丰富的项目经验,充足的人才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技术优势突出,支撑公司发展
  公司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持续推动技术创新,
着眼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推进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手段的“智慧水务”建设。
公司完善了设备全寿命管控模式,设备可靠性和利用率均有效提高。
  公司拥有资质良好的专业机构,具有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的生活饮用水、水
源水、污水、污泥、水处理剂和水处理滤料等总计 300 余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同
时充分发挥水质检测、教育科技、远通电子、给水设计、客户服务等 5 个专业子
(分)公司的专业化优势,全方位服务于供排水业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
强支撑。公司领先的技术优势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
障。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
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经济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重庆地区市场地位的同时,实现跨区域
发展,助力打造国内一流水务综合服务商。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及负债
规模均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得以进一步增强,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
障。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
险较小。随着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优化
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效益需要一
定时间才能体现。随着募投项目经营效益逐步显现,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逐步上
升。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
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
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地位,
完善产业布局,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及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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