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收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 核 中 心 意 见 告 知 函 》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会同
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3年年度报告更新版)》《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2023年年度报告更新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3年年度报告更新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