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32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室。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 96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60,375,0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422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计 2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86,229,3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7405%;通
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9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457,309,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901%;
反对 1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7%;弃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174,145,713 股,其中同意 171,080,2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2397%;反对 1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68%;弃权 2,879,4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879,4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6535%。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457,284,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884%;
反对 1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7%;弃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174,145,713 股,其中同意 171,055,2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2254%;反对 1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68%;弃权 2,904,4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879,4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6678%。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 1,457,309,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901%;
反对 1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7%;弃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174,145,713 股,其中同意 171,080,2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2397%;反对 1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68%;弃权 2,879,4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879,4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6535%。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457,284,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884%;
反对 1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7%;弃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174,145,713 股,其中同意 171,055,2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2254%;反对 1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68%;弃权 2,904,4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879,4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6678%。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1,455,705,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802%;
反对 1,79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226%;弃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174,145,713 股,其中同意 169,475,7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7.3184%;反对 1,79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282%;弃权 2,879,46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879,4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六)审议通过《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166,939,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5.8617%;
反对 4,011,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033%;弃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8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174,145,713 股,其中同意 166,939,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5.8617%;反对 4,011,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3033%;弃权 3,195,56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879,4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456,240,8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169%;
反对 1,254,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859%;弃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174,145,713 股,其中同意 170,011,4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7.6260%;反对 1,254,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7205%;弃权 2,879,46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879,4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 2024-2026 年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 1,457,283,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883%;
反对 2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44%;弃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174,145,713 股,其中同意 171,054,2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2248%;反对 2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212%;弃权 2,880,4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879,4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6541%。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同意 1,445,530,0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9835%;
反对 11,96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8193%;弃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174,145,713 股,其中同意 159,300,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1.4756%;反对 11,96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6.8710%;弃权 2,879,46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879,4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李明,同意 1,443,00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8.8102%。
候选人:刘亚成,同意 1,443,00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8.8102%。
候选人:方世清,同意 1,442,597,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8.7827%。
候选人:卢浩,同意 1,443,00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8.8102%。
候选人:米成,同意 1,443,00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8.8102%。
候选人:陶国军,同意 1,443,00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8.8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李明,同意 156,770,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0.0228%。
候选人:刘亚成,同意 156,770,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90.0228%。
候选人:方世清,同意 156,367,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89.7915%。
候选人:卢浩,同意 156,770,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0.0228%。
候选人:米成,同意 156,770,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0.0228%。
候选人:陶国军,同意 156,770,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90.022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谢敬东,同意 1,442,649,7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8.7862%。
候选人:姚王信,同意 1,442,649,7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8.7862%。
候选人:孙永标,同意 1,443,00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8.8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谢敬东,同意 156,420,3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89.8216%。
候选人:姚王信,同意 156,420,3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89.8216%。
候选人:孙永标,同意 156,770,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90.022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高明,同意 1,443,00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8.8102%。
候选人:陈新宜,同意 1,442,649,7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98.78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高明,同意 156,770,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0.0228%。
候选人:陈新宜,同意 156,420,3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89.82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飞、汪家桐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决议!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