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4-02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优刻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优刻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季昕华先生,除此之
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