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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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42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智明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告编号:202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
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
调整,回购价格由 23.0028 元/股调整为 15.2972 元/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 1.5332 万股调整为 2.2845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
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
调整,回购价格由 23.15 元/股调整为 15.3960 元/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 1.5332 万股调整为 2.2844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
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
于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陈云松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21 年激
   《2023 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21
励计划》
年激励计划所涉 2.2845 万股(调整后),2023 年激励计划所涉 2.2844 万股(调整后),
共计 4.5689 万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约占公司当前股本
总额的 0.0408%。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
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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