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4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智明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
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3.0028 元/股调
整为 15.2972 元/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 1.5332 万
股调整为 2.2845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管
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23.15 元/股调整为 15.3960 元/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
购数量由 1.5332 万股调整为 2.2844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
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获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陈云松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21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2021 年激励计划所涉 2.2845 万股(调整后),2023 年激励计划所涉 2.2844 万股(调
整后),共计 4.5689 万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与 2023 年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9)。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6 月
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