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份 21,242,637 股后的 548,732,4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含税),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109,746,488.20 元。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09,746,488.20元
=548,732,441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
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
现金红利应以1.925461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2546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
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25461元/股=109,746,488.20元÷569,975,078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1925461元/股。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总股本 569,975,07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0,992,237 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109,796,568.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
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是一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9,975,078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21,242,637股后的548,732,4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3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09,746,488.20元
=548,732,441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
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
现金红利应以1.925461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2546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
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25461元/股=109,746,488.20元÷569,975,078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25461元/股。
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 127 号
咨询联系人:刘洋、王物强
咨询电话:0550-5682597
传真电话:0550-560259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