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3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
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查询期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2024年5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
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对公司股票交易是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
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限
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
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
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