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4)、《江苏吴
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 1 名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以上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85,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共计注销 85,000 股股票。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
由 712,285,832 股 变 更 为 712,200,832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股票事项将涉及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
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