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5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 222,823,594.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
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
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114,117,9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
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 17 号
咨询联系人:郭艳
咨询电话:0893-7834865、028-67250551
传真电话:028-6725055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