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4-029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菀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智能”)因承包
的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质量保函开具的需要,拟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签署《担保协议书》,由高新投为依米康智能向
银行申请开立三笔担保金额合计 15,205,581.19 元的质量保函,公司为高新投提供
反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业务开具质量保函的实际
业务需要;高新投为依米康智能向银行申请开立质量保函,公司为高新投提供反担
保,有利于依米康智能业务的开展;依米康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
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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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