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盈方微”)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39%股权和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39%股份,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
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华信科 10%股权和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10%股份,同时向包括浙江舜元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现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核查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称“上海盈方微”)与华信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信科将持有的绍兴华信科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华信科”)100%股权转让给上海盈方微,转让对价
参考绍兴华信科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值确定为 23,033,937.54 元,
  绍兴华信科主要从事芯片研发设计以及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根据《重组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属于需要纳入累积计算范围内的相
关资产。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
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
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   钊         姚   崟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盈方微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