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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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 118 号,公
司总部办公楼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董事杨卫国先生、王凯先生、陈军先生、
郑步军先生、戴建兵先生、独立董事聂尧先生、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
生、洪金明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联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监管规则,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
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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