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2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85,724,3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82 元(含税),本次分配 780,001,831.88 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 2023 年度拟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变化。
则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85,724,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1.638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400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0 日至登记日: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
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 1812 室
咨询联系人:曹茜
咨询电话:0755-25290352
传真电话:0755-25290932
七、备查文件
决议;
的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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