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发布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含回购股份,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回购股份。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
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391,84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45号
咨询联系人:吴熙
咨询电话:0574-86188111
传真电话:0574-8618818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