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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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
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
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2 月
批复》(证监许可〔2024〕270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 7 号》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保荐人”)
对本次发行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议之日(2024 年 1 月 11 日)起至本承
诺函出具日(以下简称“会后事项期间”)发生的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作出说明和承诺如下:
年度、2022 年度以及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2021 年度、2022
年度以及 2023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4 年一季度的财务报
表已经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未经审计。
形。
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及经办律师均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发生更换。
  发行人经办会计师存在变更情形,因孙政军、赵利红对发行人签字年限已达
                            《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第 4 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现
将签字会计师变更为高强、庞新宇,变更前后的签字会计师均未受到有关部门的
处罚。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
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健特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健玻璃”)
之间主要存在两项诉讼纠纷,具体参见《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九、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相关内容。2024 年 4 月,发行人收到哈尔
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 黑 01 执 3596 号),裁定冻结北玻镀膜账户
资金 500 万元、冻结期限为 1 年,实际被冻结金额总计 18.36 万元,占发行人
诉讼双方对个别备件认同存在差异所致,上述事项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经营业
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报道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人员分别签署了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上述人员在有关申请文件中的盖章、
签名属实。
的情形。
  发行人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发行人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37,1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6,091.61 万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发行人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具备合理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提交发行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
次发行时发行人将不存在利润分配事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尚未提交股东大
会表决或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议之日(2024 年 1 月 1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
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发行人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承
诺函签署日后,若发生重大事项,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将
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甄 清       韩斐冲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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