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40,774,49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的股
份17,042,790股,即2,423,73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7,042,79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股=605,932,925.00元/2,440,774,490股*10股=2.482543元(含税;保留到小
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82543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
化。
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7,042,790股,即2,423,731,7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042,79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
分红金额/10股=2,423,731,700股×2.5元/10股=605,932,925.00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605,932,925.00元/2,440,774,490股=0.2482543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82543元/股。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
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9号光启文化广场A栋五楼
咨询联系人:周丽萍
咨询电话:021-64685982
咨询传真:021-6487960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