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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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和 2022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
期将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700,065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无锡洪汇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 1.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批解锁,锁定期最长为 24 个月,
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
   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
   因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含税)转增 3
股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股数由 1,700,065
股增加至 2,210,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
   又因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 元(含税)转
增 3 股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股数由
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共计 1,436,55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
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4 个月)将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届
满,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共计 1,436,555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9%。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处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
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以延长。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
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前终止不得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延长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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