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7,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其中,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
低于500万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情况概述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
调整并及时披露。”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
上限-实际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0.00-70,308,673.40÷358,131,567.00=10.00-0.19632≈9.80元/股(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7,000万元,在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不低于51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生效。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
变化。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