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本保荐人”)
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
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股东的利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之盖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之盖章页)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