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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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
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
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三届监
事会主席,并聘任了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张武芬女士、丁晓东先生、朱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朝生先生、袁秀挺先生、浦敏敏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 2024 年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尹坚先生、尹方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 2024 年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施学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
如下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景女士
   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
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林旭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林旭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五、内审部门负责人聘任情况
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聘任聘任沈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武芬、林旭金
  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8 或 8089
  传真: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5
  邮箱:ir@hhglov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黄山路西侧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张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武进锋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郑英杰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会主席,欧崇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因任期届满,羌树洋先生不
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进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4.6077 万股,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35.00 万股;郑英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 万股;欧崇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 万股;
羌树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972 万股,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明先生、郑英杰先生、欧崇华先生、羌树洋先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对以上任期届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王咸华先生,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4 年至 2003 年任如东县新华水产育苗场总经理,2004 年至 2017
年任恒辉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 年至 2014 年任缔怡织造执行董事、总
经理,2015 年至 2018 年任江苏恒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
上海翰辉监事,恒尚材料执行董事、总经理,恒越安防执行董事、总经理,
恒坤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恒诺材料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咸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万股,通过
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1.00 万股,合计持
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7.94%。王咸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姚海霞女士之配偶;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现任董事王鹏先生之父亲;系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王咸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武芬女士,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4 年至 2004 年任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主任,2004
年至 2008 年任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销售经理,2008 年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1 年至 2013 年任上海博格工
业用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至 2017 年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2017 年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等。2021 年 9 月至今,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现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武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 万股,通过南
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 万股,合计持有
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48%。张武芬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丁晓东先生,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8 年至 2012 年任南通延锋江森座椅有限公司生产高级主管,2012 年
至 2016 年任佛吉亚(盐城)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新项目启动经理,2016 年
至 2017 年任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等。2017 年 5 月加入公
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 万股,通过南
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 万股,合计持有
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21%。丁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双成先生,198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2011 年至 2015 年任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芳纶应用研究室
主任,
年至 2021 年任山东安然纳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裁、研究院院长,2021
年至 2022 年任浙江大学恒逸全球未来先进技术研究院专职副院长,2022 年 7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恒诺材料董事等职
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双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571 万股,未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6%。王双成先生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景景女士,198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12 年至 2017 年任杭州翔盛高强纤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主任,2017 年至 2021 年任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兼质检
部经理,2021 年至 2022 年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用工程师,2022
年 7 月加入公司,现任恒尚材料工厂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景景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999 万股,未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4%。王景景女士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陆云先生,198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年至 2022 年任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高级运营经理,2023 年 1 月加入公司,
现任工厂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万股(股权激励: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0.04%。陆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晓宁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 年至 1999 年任如东县审计师事务所项目
负责人,1999 年至 2002 年任如东东盛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2 年至 2011
年任南通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1 年至 2017 年任江苏如通石油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至 2022 年任上海邦中高分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2 年至 2024 年任江苏亚泰化工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24 年 4 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晓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旭金先生,男,中国国籍,1988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历任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江苏如通石油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2月入职公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旭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343 万股(股权激
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林旭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沈军先生,1984 年 0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审计师。2008 年至 2011 年任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财务,2011
年至 2015 年任中南建设财务主管/审计主管,2015 年至 2022 年任苏州中茵集
团审计经理,2022 年至 2023 年任亨通集团审计经理。2023 年 5 月加入公司,
现任公司内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沈军先生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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