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瑞丰高材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建 联系电话:010-60838192
保荐代表人姓名:康恒溢 联系电话:010-6083415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康恒溢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取得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取得上市公司关联方清单,
查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
件及相关变更决策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访谈。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是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取得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是
门
是
部审计部门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
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是
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关联交易明细,查阅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分析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
计师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
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是
义务
不适用
务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
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
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
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
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是
情形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是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
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等记载的公司及股东的公开承诺,检
查承诺实现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规定、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比对。
解交易支付对象及支付原因,并进行抽凭。
对手方的工商信息,对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抽凭,了解重大投资及重大
合同的预付款项和应收款项的情况。
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是
或者风险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PBAT 项目于 2023 年末转固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
同期有所下降。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未来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属行业市场
变化、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
利影响的其他因素。建议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
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努力提升业绩水平。对于公司营业利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来可能出现下滑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建议公司对于该募投项目进一步加强市
场开拓和产品研发,努力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对于结余的募集资金履行必要的
审批程序,进行合理使用;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范意
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李建
年 月 日
康恒溢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