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在公司总部国联金融大厦 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发行 A 股股份购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联集团”)、上海沣泉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46 名主体(以下简称“交易
对方”)合计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合称“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业务结
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并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预案已详细
披露了本次重组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重组的相关风险。
内容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届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进行审核并发
表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出席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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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星宇 朱贺华 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