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 巨一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分别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 年 5 月 7 日分别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及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了修订,激励对象名单及权
益分配数量不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上发布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4 年股票期权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
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情况。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
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巨一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