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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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3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等权利。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股份后的余额 3,692,127,7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606,389.40 元(含税)。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利润分配预案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增加 37,773,400 股,按照
“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余额 3,654,354,3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50516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0476892 元/股=184,606,289.74 元
÷3,871,026,315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调整原则一致。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份后的余额 3,692,127,7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606,389.4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本
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为 44.05%。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时,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前述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已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216,671,927 股(由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的 178,898,527
股增加 37,773,400 股至目前的 216,671,927 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公司可参
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调整原则将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
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余额 3,654,354,38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516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
额为 184,606,289.74 元(含税)。
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465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103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51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5 月 13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因回购专户股数
增加,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
例将增加,故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
分配的股本,即 0.0505168 元/股=184,606,289.74 元÷3,654,354,388 股。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即 0.0476892 元/股=184,606,289.74 元÷3,871,026,315
股。综上,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
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雒家滩 117 号
   咨询联系人:张婷      周丽君
   咨询电话:0943-8270008
   传真电话:0943-827000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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