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4-017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所有激励对象
(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77,419,000 股减少至 270,451,4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至 270,451,40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