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蔡金娜女士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
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蔡金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沪证监决[2024]211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具体内容
蔡金娜:
经查,你作为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你的配偶陈敏武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
买入公司股票 3,000 股,2022 年 1 月 13 日卖出公司股票 3,000 股,买卖行为前
后间隔期不足 6 个月。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短线交易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进
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
情况不再发生。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化
对亲属行为的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
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