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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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4-040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中有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汽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10 亿元(含)的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
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     本次担保后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审批额度      担保余额     保额度     担保余额
公司      顺络汽车     70%以上   100,000   44,500   5,000   49,500
  二、进展情况介绍
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于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公司之控股公司顺络汽车提供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保证
担保。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
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一切费用。
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
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
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
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
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
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问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
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1,275,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213.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753,269.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
表)的 126.31%。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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