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 苑东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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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二)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内部公示情况
议可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反馈至监事会。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对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
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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