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44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
简称“《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