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森制药: 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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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5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前述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年度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基于审慎原则,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原定提交
案》。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
  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
至15:00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华森制药办公楼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
          的议案》
  注意:提案7.00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
关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秦少容女士、李嘉明先生及离任
独立董事李慧女士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提案6及提案9需要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
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
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
登记。传真电话:(023)67622903。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
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联系人:周智如
  电话:(023)67038855
  传真:(023)67622903
  电子邮箱:IR@pharscin.com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7”,投
票简称为“华森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一)投 票时间: 2024 年5月22 日的 交易时 间,即 9:15-9:25 ,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2日9:15-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
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22日召
 开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
 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公司/本人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营
          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非累积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注:
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
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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