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ST 迪马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
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4】0505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
下: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计划。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
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核实相关媒体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若是,请公司及相关方说明是
否符合交易类退市风险公司发布增持计划的前提条件,相关增持主体是否具备履
行能力,并严格对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十三号——
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向本所提供证明性文件;若否,请公司及时
发布澄清说明。
二、请公司严格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2.2.9 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规范运作》第七章等相关规定,自查公司接受媒体采访相关报道
中,是否存在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透露或泄露尚未披露重大信息的情形,如
是,请明确相关责任人;并结合股价连续 6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的情况说明是否存
在利用相关信息影响股价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配合有关方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2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
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披露。公司目前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