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89 股票简称:亚振家居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亚振家居
股票代码: 603389
信息披露义务人: 谢恺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振家居中拥有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目 录
目 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3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 4
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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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亚振家居、公司 指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谢恺
控股股东、亚振投资 指 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书
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亚振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137,6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协议转让给
谢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与谢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登记结算公司 指
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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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谢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01************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
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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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亚振家居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
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亚振投资与谢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亚振家居股份累计权益增加达到 5%。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或减持公司股
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资金需要,增加或减
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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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
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谢恺 0 0.00 13,137,600 5.00
注: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在
上海市签订:
(一)协议双方
甲方(转让方):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8683970XM
法定代表人:高伟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668 号 1 幢 5 层 B 区 1507 室
乙方(受让方):谢恺
身份证号码:310101************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鉴于:
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份有
限公司,总股本 262,752,000 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03206007206599891,股
票代码 60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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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 5.00%)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份。
基于上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
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标的股份
总股本的 5.00%)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三)股份转让款
易日上市公司股价收盘价的 90%计算,转让单价为 4.00 元/股,共计股份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 52,550,400 元(大写:伍仟贰佰伍拾伍万零肆佰元),乙方将以现金
方式支付至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不再因本协议签署后标的股份市场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
(四)付款安排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按照以下进度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款:
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人民
币 15,765,120 元(大写:壹仟伍佰柒拾陆万伍仟壹佰贰拾元),即总转让价款的
登记确认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人民币 10,510,080
元(大写:壹仟零伍拾壹万零捌拾元),即总转让价款的 20%。
元),由乙方在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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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的股份的过户
出就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自取得上交所就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
认意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
让的过户登记手续,甲方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公告上述事项。
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定各自独立承担。
(六)过渡期安排
应作相应调整,标的股份除权所对应的新增股份应一并转让给乙方,且本次股份
转让总价不做调整。在过渡期内,如甲方取得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则标的股
份对应的该部分现金分红由甲方等额补偿给乙方,或者由乙方从待支付的股份转
让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现金分红金额。
为避免歧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在过渡期内,如遇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
份,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及转让股份的比例发生变动,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具体股
份数量及转让价款金额仍按本协议 2.1 条和 3.1 条等相关约定执行。
(七)陈述与保证
(1)甲方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完全合法的权利,同时甲方进行本次股份
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
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2)甲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股份过户的需要,提供完成本次股份
转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3)甲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股份过户的需要,要求上市公司提供
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上市公司出具/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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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信息披露、股份过户等手续,并负责按要求向上市公司签署为完成本次股
份转让所必须的全部相关文件。
(4)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方保证在其所拥有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等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形,过渡期内不新增质押,标的股份不涉及、也不存在
任何正在进行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或情形。
(5)在过渡期内,甲方保证其不会就标的股份与任何第三人洽谈或签署股
份转让交易协议或意向等任何安排,不会将标的股份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设置任
何第三方权益。
(6)甲方保证其将积极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尽快办理股份过户所必须的审
核程序和登记手续,确保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合法取得标的股份。
(1)乙方拥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同时乙方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或其
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2)乙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股份过户的需要,提供完成本次股份
受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3)乙方保证本次交易的资金均来自受让人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
(4)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条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
款。
(八)保密条款
所知悉的本协议另一方的任何信息、文件、数据等全部资料(以下统称为“保密
信息”)应当保密,除向其聘请的专业机构披露(该等专业机构应签署相应保密
协议,并承担保密义务),或应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披露,或依法律、法规以
及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所在交易所之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外,均不得以作为
或不作为的方式,使双方以及参与本协议的人员或专业顾问等有知情权的人员以
外的第三方知晓该等保密信息,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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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或指使他人买卖标的公司的股票。
(九)违约责任
任,即构成违约行为。
壹仟万元)元作为交易定金,若甲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若乙方违约,该
笔定金归甲方所有。
任,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就上
述任何费用、责任或经济损失赔偿守约方,并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
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
标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延迟的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按乙方已经支付款项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如非由甲方的原因造成延期,则其不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乙方按乙方应付未付款项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于本协议及任何因本协议而产生或者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
以解决;如无法协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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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
意义,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所有段落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的目的,并不
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意思或解释。
效、不合法或不能执行,本协议内的其余约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将不
受任何影响或其效力将不被削弱。
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用于留档及上报审核、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变更本协议。
(1)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2)因法律及政策环境的变化致使本协议失去其履行的可能或履行已无意
义;
(3)因不可抗力或者双方以外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协议不可履行,且经本协
议双方书面确认后终止。
三、股份支付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为自有或自筹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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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
有的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
未有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及控股股东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协议转让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为标的
股份完成过户之日。
六、本次权益变动需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前未有披露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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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
日前 6 个月未曾发生其他买卖亚振家居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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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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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恺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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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亚振家居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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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亚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振桥
股票简称 亚振家居 股票代码 60338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谢恺 上海市黄浦区******
名称 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前: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0.00%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后: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13,137,60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5.00%
比例 变动比例:5.00%
简式权益报告书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之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协议转让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不适用?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否?
否在二级市场买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增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
卖该上市公司股 前 6 个月未曾发生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 公 司 的 负 债 , 是□ 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简式权益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恺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