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复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贵公司的“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经我公司核查,
现就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我司及我司控股股东深圳鹏
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
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
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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