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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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概述
     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00.00 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7,500.00 万元,用于“PVC 绿色合成用金基催化材料生产
     及循环利用项目”“高端功能催化材料产业化项目”“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
     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宜。
     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3〕105 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
     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3〕113 号)。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
  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告了《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
  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和更新,于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告了
  《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
  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
  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和更新,于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项进行了更新,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对外披露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关于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及等相关文件。
  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考虑到“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
   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的前募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资金缺口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解决,项目
   也基本完成建设,公司决定不再将上述两个项目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募投项目。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13 日止。除延长上述有
   效期外,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
   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
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战略发展安排及融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
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
请撤回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系综合
考虑了当前资本市场行情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多方因素,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经审
慎分析后做出的决策,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
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经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
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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