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6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
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