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617 国新能源 2024/5/7 -
B股 900913 国新 B 股 2024/5/10 2024/5/7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序号 议案名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
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谨慎原
则考虑,决定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第 6 项议案,即《关于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 6 号西座,四层 8 号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
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
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
票据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注册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公司债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4-012 和 2024-013 号公告,
以及 2024 年 4 月 26 日的《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
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
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
票据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注册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公司债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